【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异常名录信用修复的条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想要信用修复该怎么办?企业办理“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流程为,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时,按照附件提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移出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移出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企业。如遇疫情防控等临时政策调整时,需要另行通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法》第五条规定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信用修复条件:
一、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二、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
三、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的;
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常见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种情况: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未在商事登记机关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