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注销怎么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7 14:39:31
【武汉公司注销怎么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比起注册公司,武汉公司注销显然要麻烦很多。
一、武汉公司注销前的准备 在进行注销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成立清算组,展开公司 清算。主要内容为: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 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 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二、武汉区企业注销怎么办理 完成了清算之后,就可以开始进行注销,流程主要分为六大步 骤。
1、注销税务登记证。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 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代办公司注销所需准备材料

1.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清算报告
3.成立文件
4.未使用发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电子税务局帐号及密码
瑞讯代办公司注销代理流程
1、 电话咨询代办公司注销事项:你可以预留电话,让瑞讯财务工作人员与你取得联系,方便咨询代办公司注销流程的具体事项。
2、 签约:可到我公司签约,也可以由我司工作人员上门签署合约,并且交接所需材料。
3、 服务:签约后即开始进入代办公司注销流程服务环节。
代办公司注销费用
由于广州各区工商局变更规定略有差异,瑞讯代办公司注销费用3000元左右,具体费用需电话确定办理区域后才能确定,欢迎各位老板来电咨询。
公司注销流程

1.清缴税控和发票
2.地税、国税注销
3.登报公告
4.银行注销
5.工商注销
瑞讯的优势
1、 代办公司注销法律法规咨询
代办公司注销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2、 代办公司注销流程指导服务
提供全程代办公司注销咨询和文书制作服务。
3、 代办公司注销进度查询服务
不用再担心代办公司注销进度被耽误,我们通过平台为您提供实时查询服务,任何时候你都能掌握办理的进度。
4、 公司注销全程代办服务
接受代办公司注销委托后,我们也将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一揽子解决繁杂的公司注销过程。
公司注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