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公司地址异常解除所需材料】
如果工商多次给公司地址邮寄信函都无人接收,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地址存在风险,则会被列入公司地址异常的名单。
一、天河公司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方式和受理机关:
营业执照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机关:登记机关可直接受理、办理;也可委托辖区工商所进行受理、办理。
二、天河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报告。报告应写明申请机关、被列入原因、申请移出的理由、材料真实性承诺等,落款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营业执照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书(介绍信)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营业执照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不同,还需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在国家营业执照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补报并公示年报信息页面的截图件,或营业执照打印的补报公示的年度报告书。材料需要加盖营业执照公章。
2.因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营业执照信息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已按照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公示系统截图件等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营业执照公章。
3.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已更正错误信息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营业执照公章。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营业执照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或在原登记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营业执照公章。
5.根据检查需要,要求营业执照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营业执照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该营业执照年报的信息进行检查的要求,工商部门对营业执照补报的年报信息开展检查时,有权根据需要要求营业执照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