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2021)】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且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其吸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其吸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受理机构:广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申领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